凤人医字[2014]20号
各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科室: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滁招考[201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期圆满完成今年的体检任务,现就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事宜通知如下,望参检科室和人员严格执行。
一、经院部研究决定,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文卫
成 员:徐祝勤 傅继荣 乔茂香 李让玉 周 晶
林勇智 邵 兵 段明飞 李 椿 张建柱
李 强 余金保 吴永月 刘 松 赵淮河
孙轶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体检中心,周晶同志任主任。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均要佩证上岗。
2、各科主任应安排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生,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3、医生按照考生体检情况实事求是的填写,检查一项填写一项。坚决杜绝那种不检查、不见人就填写结论的假体检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4、体检时体检表应由医院派的专人负责在各科室之间传送,不允许考生拿体检表自己去找医生。
5、医生应严格按照体检表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体检记录。体检表各项不能空缺和遗漏,不能涂改,字迹必须清楚规范。检查者和医师意见不得潦草,体检结论应准确完整。
6、体检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体检结论要及时反馈给学校和考生,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含2倍)者,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8、体检项目有更改的,更改医生必须在《体检项目更改情况登记表》说明。体检表上的所有印章应使用蓝色印油。
9、体检结束后一星期内将考生体检表整理好连同更正说明的登记表报送县招委会。
10、参检人员应充分尊重教育系统的领导、教师和学生,有问题及时沟通。
11、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开后门、讲人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依规定处理。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抄报:县教育局、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