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2、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期限
1、项目概况:本次物业管理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 26000 平方米,其中院本部建筑面积约 23000平方米(含感染病区),临淮57365z线路检测中心分院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一年。
3、服务实施地点: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凤阳县人民医院(含感染病区)及临淮57365z线路检测中心分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服务相对应的内容);
4、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5、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年以上从事医院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经验;
7、如投标人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资料证明。
四、投标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至3月31日下午5时;
2、2013年 3 月 19日至2013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 时至 11:30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可到现场踏勘,进行项目咨询,制作投标书;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 4月3 日下午 2: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被授权人将投标书打印装订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凤阳县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投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方案、质量标准、报价单等;
4、投标单位需交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在送交标书时需提供交纳保证金的凭证。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将于开标后3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
联系人:周俊
电话:18955063060
开户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307210902490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