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机构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
二、拟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氧(液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医用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必须具有医用氧的药品GMP证书;
3.必须具有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及质量标准(中国药典2015版);
4.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四、采购项目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技术资信资料
(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经销商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医用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医用氧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5)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15版)(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7)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承诺 。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B.商务(报价)资料
提供医用氧及其他瓶装气体报价表
注:报价表应含税、运费等所有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费用
五、付款方式为:氧气验收合格后月清。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 13 日下午5时截止。
2、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装备保障部
3、确定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人民院。
4、投标人必须同时能对我院供应各类瓶装气体。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8949702658
附:现我院各类气体试用量明细
气体名称 |
月使用量 |
液态氧 |
约10吨 |
瓶装氧 |
约30瓶 |
二氧化碳 |
约5瓶 |
液氮 |
未统计 |
氮气 |
未统计 |
凤阳县人民医院
2017年7月4日